女子身材匀称高挑,皮肤白皙,头发用白手绢在后面扎了个马尾,端的是文静而美丽。
于秀芸的目光在白晓兰身上扫了一圈,便眯了眯眸子。
这人莫不就是陈学民那个心心念念的白月光?
瞧陈学民这模样,瞧瞧两人目光那拉丝劲,再瞧瞧于秀美嘴角那讥诮的弧度……十有八九是了!
于秀美怎么会出现在胜利县县城?
且还和白晓兰搅和在了一处?
偏偏更巧的是:他们几个人还相遇了!!!
所有的巧合加到一块儿,便不是巧合,而是蓄谋已久了。
这事的主谋不用说,肯定是于秀美!
于秀美这人心比天高,事事都要争第一,在她的心里,所有人都是她的手下败将,都是为了来衬托她的,她怎么能容忍别人比她过得好呢?
当初非要抢着与她换亲,不过是因为重生了,觉得自己无所不能,所以踹了会早死的渣男陈学民,选了“把儿媳妇当亲闺女疼”的潘桂花,只是她没有想到,潘桂花一直是装的,而王家是比陈家更可怕的火坑!
如今结婚半年多了,于秀美定是发现了,所以后悔了。
但她这人心高气傲,后悔了也绝不会承认的,所以才会越发嫉恨!
嫉恨她如今过得比她好,所以就千方百计搞破坏来了。
白晓兰就是她故意找来的!
前世今生的事实都能证明:于秀美这一招很有用。
这不,陈学民不就下意识地与她拉开了距离了吗?
果然,老祖宗的“狗改不了吃屎”的经验智慧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。
于秀美嘴角微微上扬,眸底如漆黑的海面,她将目光落在于秀美身上:
“秀美姐!
你怎么在这里?
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吗?
四叔四婶他们还好吧?”
于秀美见陈学民的反应便知道这事成了,看向于秀芸的目光不由带上了一丝怜悯和讥诮,她努力将幸灾乐祸的情绪压下,面上却做出惊讶的表情:
“哎呀,是秀芸啊!
是这样的,我现在住在城里来了,好方便做生意嘛!
才收拾好,今天和邻居出来逛逛,没想到就遇到你们了!
真巧啊!”
她说着,下意识地将白晓兰的胳膊挽得更紧了些。
白晓兰的目光却根本没看于秀芸。
从看见陈学民的那一刻起,她的眼睛就像被磁石吸住了一般,牢牢钉在他身上。
她细细打量着这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――比两年前褪去了少年的青涩,眉宇间多了几分沉稳从容;身上那件白衬衣剪裁考究,西裤笔挺,一看就价值不菲;手腕上那块手表在昏黄的路灯下泛着内敛的冷光。
这一切都在向她证实:于秀美没有骗她。这个陈学民,真的发达了。
“你是……陈学民?!”
她蓦地睁大了一双湿漉漉的眼睛,那眼神先是难以置信,随即迸发出惊喜的光芒,整张脸都亮了起来。
她微微歪着头,嘴角上扬,露出一个最是甜美迷人的笑容――那笑容里,三分惊喜,三分怀念,三分少女般的纯真,还有一分恰到好处的、让人心疼的羞涩。
一双眼睛弯成了月牙,却偏偏又含着水光,仿佛下一秒就会有激动的泪珠滚落下来。
那模样,活脱脱一个偶遇少年时代心上人的纯情少女,欢喜得不知如何是好,只能用最灿烂的笑来掩饰心底翻涌的波澜。
陈学民站在原地,整个人像是被定住了一般。
在这一刻,时光仿佛倒流,回到了那段青涩又怀念的高中生活。
那时的白晓兰也是这般爱笑,也是这般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,是全班最耀眼的存在。
她走到哪里,都会发出银铃般的笑声,那笑声,如同一圈又一圈的涟漪,时不时地涤荡着全班男生的心里。